Monday, 26 May 2014

这天“没”事一二三

早上把衣服挂在院子里绳索上,还没转身衣服已掉落草地上,幸亏草地乾,也没有不速之猫放黄金,用了多年的绳索,每天日晒雨淋,第一次断掉时,看看还可以用,于是駁接一段新绳索継續使用,这次是第二次断掉,是時候更新了。結論:該換時就換,否则得不償失。

下午去吉隆坡市区接女儿放学,学校外如常的擁挤,这天多了一辆巴士停在路上讓学生上车,应該是载往户外活动,一边路旁停滿车,车与车之間是窄縫交錯而过,時不時要占用反方向车道,尤其是巴士。

抵达時,刚好近巷口路旁有空位,停下不到一分鈡,一辆拖车来到,偏偏到我车旁就过不了(反方向车道刚好是一辆巴士),没办法只得把车开走,这一走,要嘛就再繞一圈,想到那路段好塞车,放弃这念头,把车停在较远的路旁,下车站在视綫可看到车的不远处遙望女儿的身影,几分鈡後还不见人,就博一博快步走去校外路口,远远见到女儿,赶快向她招手指着另一方,我馬上快步走回车。。。。。。哎呀!市政局人员对着我的车拍照了,气吁吁的跑到他面前,向他解释原因,我說,“那里塞车,我走去学校叫女儿”,当时是气喘的說着話,他看到如此情形,答应不計较。上车後回想,虽然他不計较,但已输入的資料会取消嗎?如今只能等待看会收到罰单嗎?结論:还是要多花時間,汽油繞圈!

回程走NPE,抵达收费站,前面是一辆小型罗里,看到荧幕显示RM1.60,我隨後过,却显示RM3.20,哗!怎么回事?收双倍过路费!女儿記得过站前的余额是RM24.20,扫描後是RM21.00。記下日期時間(26/05/2014,約3:28pm)等出月結单時再追討回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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